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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下载:关于做好绵阳市2017年文艺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绵阳市2017年文艺项目扶持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园区党工委党群部,市级宣传文化部门: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创作扶持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13〕6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绵阳市2017年文艺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政府规划的文艺创作、理论研究与出版项目。

  2.社会组织或个人组织的特色和品牌文艺活动项目,包括具有较大影响的基层特色群众性文艺活动和协会组织的品牌文艺活动。

  3.已经接受中央、省市扶持的文艺创作、理论研究与出版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为项目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项目,不得参与评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扬主旋律,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反映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建设,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具有较大的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

2.形式新颖,富于创新,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较高的艺术水平,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四、申报及审定程序

1.个人向相关单位(团体)申报;

2.相关单位向绵阳市文化和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3.绵阳市文化和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评定;

4.绵阳市文化和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5.媒体公示;

6.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

五、申报要求

1.提供绵阳市2017年文艺项目扶持申报表一式5份,项目相关简介及实施方案一式5份。

2.市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负责市级机关单位、厂矿、大中小学、驻绵部队、中央及省驻绵企事业单位和科学城项目的申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的申报;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市直文化、广播电视系统项目的申报(一律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凡未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申报的项目,不得参加扶持)。

3.申报截至时间为4月30日,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发展科,联系人:谭汝江,联系电话:2847261。

   

   附件:绵阳市2017年文艺项目扶持申报表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注:文联收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申报材料报送市文联创研部刘瑜,联系电话:15882771176)